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建设部关于2004年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01 06:31:36  浏览:9346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建设部关于2004年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设部


建设部关于2004年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精[2004]4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部直属各单位,部属社团:

  2004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重要一年。今年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着眼于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于职工队伍和行业文明程度的提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业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稳定工作,为完成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各项任务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一、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认真纠正总书记在讲话中列举的十种不正之风。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按科学规律办事,一切按勤俭节约原则办事,坚决不搞不切实际的高指标、盲目攀比速度,坚决不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坚决不搞虚报浮夸、报喜不报忧,坚决不搞文山会海、形式主义。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紧密联系本系统、本行业、本部门的实际,坚持“五个统筹”,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端正城乡建设指导思想,强化规划对城镇发展的综合调控,加快市政公用事业的市场化进程,继续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认真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二、以诚信建设为重点,深化思想道德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加强诚信建设。今年重点是要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单位和窗口服务行业,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并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继续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及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继续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信用体系。

  要加强建设系统的职业道德建设。要按照“普及规范、抓好示范、打牢基础”的思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职业道德规范,突出以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青年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表率作用。要强化青年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道德和技术业务教育,整体上提高建设职工队伍的素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建设、旧城改造、住宅区建设中,要配套建设可向未成年人开放的基层活动场所。

  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结合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职工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激励斗志。加强产业文化和企业文化建设,结合本系统、本行业的实际工作,提炼锻造昂扬向上的精神,形成具有行业特点、时代特征的行业精神和企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向徐虎、李素丽、范玉恕、朱崇跃和徐州市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下水道四班、北京市呼家楼液化气供应站、中建八局921-520工程项目经理部等先进典型的学习活动。继续大力挖掘、培养、树立、宣传新的典型,在全系统营造争优创先的浓厚氛围。

  三、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把开展创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活动,同创建文明社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文明工地活动。

  继续实施建设系统“三下乡、五服务”(即科技、规划、设计“三下乡”;为农民建房、修路、改水、改厕、改善人居环境“五服务”)活动,要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的指导,重视农民居住环境的改善,特别要加强对农民建房的规划指导,防止土地等资源的浪费。建设部将于今年召开建设系统“三下乡、五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

  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建筑行业要把创建着力点放在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上,坚决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违反法定建设程序,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等环节中的转包、违法分包、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执行强制性标准,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行为。房地产行业要把创建着力点放在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和守合同、重信用上,坚决反对在商品房销售中的虚假广告、面积缺斤短两;全面推行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方便群众办事;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自律,规范服务与收费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简化办事手续,提高服务水平,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办理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市政公用行业要把创建着力点放在规范服务、守法经营、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上,坚决反对“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以及多收费、乱收费、强买强卖等问题。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单位要把创建着力点放在反腐倡廉、提高办事效率、文明管理、公正执法上。坚决反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以权谋私,纠正办事推诿拖沓、行政审批过多过乱、手续繁杂等问题。坚决反对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粗暴执法等问题。

  按照中央文明委部署,深入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和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继续开展规范化服务活动,继续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公示制、信用制、首问责任制等工作制度。全面开展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与团中央共同做好今年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复查和推荐命名工作。会同团中央等部门隆重纪念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十周年,评选表彰全国青年文明号十年成就奖、十年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突出贡献奖和优秀组织奖。

  四、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做到“四个坚决纠正”:要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坚决纠正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格规范拆迁管理行为,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加快清还企业工资拖欠,强化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今年,要把上述四个问题作为建设系统廉政建设的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实施专项治理,努力加以解决。

  今年在行风建设方面,要继续抓好“三点一线一制度”的落实。 即抓好行风建设联系点,建设部要继续抓好南京市建设部门行风建设联系点,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和直辖市建委也要确定一个行风建设联系点;抓好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单位作风整改,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这方面的经验;继续加强示范点的建设,并对第四批文明服务示范窗口进行复查;全面推行全国建设系统“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确定一批“12319”服务热线的示范点;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建设,在今年上半年部将制定并推出若干办事公开制度,规范行业行为,实行有效监督,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水平。

  五、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根据中央综治委和中央维护稳定办公室的部署,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化基层安全创建活动,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委和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紧密结合建设系统的实际,与有关部门配合,认真加强对本系统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建设系统“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管理、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区安全创建工作。为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会同中央综治办和司法部继续开展建设系统进城施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会同团中央开展创建“维权岗”活动。

  今年,建设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认真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通知》,完善合同管理和工程结算制度,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工程款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做好房屋拆迁工作。贯彻落实《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认真执行《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建立和完善拆迁公示、信访接待、拆迁举报、拆迁承诺、拆迁监管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及时化解拆迁纠纷。三是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及时排查纠纷,及时化解矛盾,积极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分清责任,明确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

  六、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建设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的同时,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计划,列入领导目标责任制,把两个文明作为统一的目标,一起安排部署,一起推进落实,一起检查考核,一起总结表彰。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必须贯彻“重在建设”的方针,一切着眼于建设,一切立足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切忌搞形式主义,而是要从人民利益出发,办事实、务实效,不做表面文章。

  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必须首先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充分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表率带动作用。精神文明建设任何时候都不能削弱,必须明确精神文明建设的主管部门,做到专人负责,任务落实。要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今年,建设部将在适当时候召开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三月十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转发市计委《关于发展物资市场搞活流通的暂行办法》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


转发市计委《关于发展物资市场搞活流通的暂行办法》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



有关委、局:
市计委《关于发展物资市场搞活流通的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关于发展物资市场搞活流通的暂行办法
为了开拓物资资源,加快物资市场的建设和发展,给生产企业发展商品生产创造外部条件,现对承担全市物资供应任务的市物资局所属公司和市建材供应公司、市原材料开发公司开发资源,搞活流通的若干政策问题,实行如下办法:
一、建立物资开发基金。
(一)为了建立比较稳定的原材料基地,开拓计划外物资资源,保证生产建设需要,决定建立物资开发基金。基金来源是:(1)从年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暂定为千分之五);(2)市筹措钢材(含地方进口)按市场价格销售的差价;(3)物资部门在保证计划供应的前提下,
对一九八六年底以前的库存钢材,经市计委核准,拿出一部分投放市场,按市场价格销售的差价。
(二)物资开发基金暂定一年,税前提取,单独立帐,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由物资企业分别提取,主管局集中掌握使用,组织开发生产建设急需的原材料。开发项目要及时向市计委备案,并按季向市计委、市财政局报送开发基金使用统计报表。
二、允许计划内、外物资相互调剂串换。
物资企业调剂钢材品种,允许将计划内、外钢材相互串换销售。计划内平价钢材转为市场价销售所发生的差价收入,单独记帐,不进利润,滚动使用。
对有色金属、生铁、木材、纯碱、烧碱、橡胶、水泥,在保证计划内供应的前提下,对于计划内、外物资,在时间、品种、规格上可相互串换销售,单独记帐,在年度内进行差价调剂,滚动使用,年终清算,盈余进入利润,亏损冲减利润。
三、建立物资企业经理基金。
为了鼓励物资企业开拓计划外物资资源,支持生产企业发展商品生产,增产增收,决定建立物资企业经理基金。基金来源是:从物资企业计划外物资年销售收入总额中税前提取千分之一。该项基金用于业务活动费和奖励开发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奖励个人部分,免缴奖金税。各类物资
的提取比例,以及基金的使用和奖励办法细则,由市物资局和财政局商定。
四、本办法自转发之日起施行。



1987年5月5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四条第二项中的“储蓄存款利息”。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开征时间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部分条文的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